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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绵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9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

     盟绵委〔2017〕14号

  民  盟  绵  阳  市  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民盟三台县委,各基层组织委员会,各总支、支部及内设机构:

  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民盟的信息宣传工作,全面反映我市民盟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效、新亮点,提高广大盟员的参政党意识,根据民盟中央、省委和中共绵阳市委有关信息宣传工作精神,结合绵阳民盟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信息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宣传工作是我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多党合作事业、服务国家中心工作、加强参政党建设中,宣传工作担负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重大任务,担负着促进科学发展、推动整体工作、引领舆论导向的重要使命。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我盟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需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信息宣传工作,切实担负使命,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升民盟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进一步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要全面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各基层组织、机关各科室要切实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保证宣传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做、有成效。为加强我盟宣传信息工作,盟市委成立民盟绵阳市委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勾永阶主委任组长,邓建忠副主委任副组长,魏东、蒲文龙及各直属组织主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魏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平、刘骅鑫负责具体工作。

  二、精心策划,抓住重点,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民盟特色,及时全面反映民盟的重要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盟履行职能的新实践、新工作、新经验的宣传和报道。

  (二)宽领域多形式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要抓好对外宣传,注重与本地报纸、新媒体、电视等媒体的联系合作,加强对外投稿,在数量和范围上进一步扩大,在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在水平上进一步提升,注重深度报道、及时报道,扩大影响。同时要抓好内部宣传,充分发挥“一刊两网”的阵地作用,总结、交流、指导、推广工作经验,丰富内容,及时编发,力求使其成为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绵阳民盟工作的窗口。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保证信息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一)实行信息审核制度。各基层组织和内设机构所报送信息或报道必须经负责人把关审核后,以邮件或QQ文件传送的方式上报盟市委机关办公室苏平处(QQ:450034482;邮箱:450034482@qq.com),并短信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初审后,报邓建忠副主委审核,经领导审核通过后,机关办公室负责上报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对报送的稿件内容负责,严格把好信息稿件的质量关和审核关,严禁将未审核通过的信息对外发布。

  (二)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宣传信息的登记、统计工作,对各基层组织、内设机构信息宣传上报、采用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通报考评结果。

  (三)实行信息宣传“八个严禁”制度。严禁发表反党反政府和破坏爱国统一战线的言论;严禁发表涉黄、涉毒、涉爆等言论;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禁发表未经官方证实的言论;严禁发表所谓的内部资料;严禁发表诋毁他人言论;严禁将私人生活及信息对外发表;严禁发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

  (四)实行目标考评制度。信息宣传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为有效推进宣传工作,盟市委制定《民盟绵阳市委宣传工作奖励细则》(见附件),请各级盟组织、广大盟员积极参与。

  附件:民盟绵阳市委宣传工作奖励细则

 

 

  民盟绵阳市委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民盟绵阳市委宣传工作奖励细则

  为激励各级盟组织、广大盟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进宣传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指宣传工作,包括对上报送稿件,对新闻媒体投稿,自办网站、QQ群、微信群、报刊杂志,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

  第二条  奖励办法:

  1.凡被国家主流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在头版刊载的、被央视采用的每篇奖励10000元,在其他版面刊载的、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5000元。

  2.凡被民盟中央网站、《群言》杂志、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00元。

  3.凡被省级单位主办网站(包括盟省委网站)、《四川民盟》杂志、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

  4.凡被市级单位网站(包括盟市委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元。

  5.市直属组织主办的网站、QQ群、微信群、报章杂志,运行正常,更新及时,无问题发生,起到了应有的宣传作用,网站每年奖励1000元,QQ群、微信群每年奖励500元,报纸印数在300份以上的每期奖励300元、300份以下的每期奖励200元,杂志印数在300份以上的每期奖励500元、300份以下的每期奖励300元。